2022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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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2022-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0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1,476.6921万份

●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763名激励对象3,33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1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286.4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2,708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6、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996名激励对象授予71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

7、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9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713.6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996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8、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38.2329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37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476.6921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三)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的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38.2329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37人,对应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数量为1,476.6921份。

(四)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符合行权条件的行权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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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7月26日

(二)行权数量:1,476.6921万份

(三)行权人数:2,437名

(四)行权价格:66.03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行权期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7月25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总量”指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权益总量的比例。

2、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2,43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37名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476.6921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2022年7月25日届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