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山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2年8月15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1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格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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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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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鹿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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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保证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圆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从《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5、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江苏鹿山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因产业扩产及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其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以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16%,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