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概述
为了满足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总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的具体内容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0万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3.融资用途:本次申请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收购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
4.担保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2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审批情况
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负债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持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