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5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维高新”)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了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100%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322760205M),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已合法持有皖维皕盛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的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皖维高新尚待完成以下事项:
1、皖维高新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登记和上市手续。
2、皖维高新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期限内办理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事宜,并就向皖维集团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3、皖维高新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重组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4、皖维高新尚需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5、皖维高新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重组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协议、承诺等。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已过户至皖维高新名下,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之对价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对价股份上市尚须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皖维高新尚须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皖维高新尚须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期限内办理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事宜,并就向皖维集团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四、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