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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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三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刘林先生、陈建忠先生及华晓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干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长虹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建红、夏朔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兰娴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安排,兰娴女士决定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兰娴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娴女士通过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上逐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兰娴女士持有云上逐梦2.6667%股份,云上逐梦持有公司2.0275208%股份。兰娴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履行有关承诺。

兰娴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兰娴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兰娴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就职前,兰娴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二、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8点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补选孙艳莉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艳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附件:孙艳莉女士,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江苏昊华传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部长;2021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兼行政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