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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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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巩固基本盘、拓展新空间”的总体要求,围绕“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积极践行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受资本市场波动和电解金属锰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存在一定程度下滑,但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在配售电主业和新业务拓展方面取得较好的经营成果:聚焦主责主业,做精做细存量配售电业务,主营业务稳固且有增长,电力业务利润创同期历史新高;整合优势资源,全力拓展新空间,市场化售电和综合能源等新业务在全国多点布局,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合规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和体系建设,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狠抓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稳步深化,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较好完成了上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4亿元,比上年同期45.67亿元上升14.15%;营业总成本47.72亿元,比上年同期41.36亿元上升15.38%;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5.68亿元,比年初212.52亿元上升6.19%;总负债113.85亿元,比年初100.42亿元上升13.37%;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109.27亿元,比年初109.24亿元上升0.03%。资产负债率50.45%,较年初的47.25%上升3.20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亿元,同比下降34.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83亿元,同比下降5.97%。

(一)主要利润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34,577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 实现电力业务利润43,962万元,占营业利润的127.14%。

2. 实现投资收益9,891万元,占营业利润的28.61%,主要系对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能源)、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电力)、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炭素)确认的投资收益所致。

3. 实现其他收益5,035万元,占营业利润的14.56%,主要系农网还贷政府补助、移民迁建补偿、农村小水民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自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以及本期控投子公司重庆锰业收到政策性关停奖补资金所致。

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813万元,占营业利润的-60.19%,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电力投资公司上年度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定增的股票本期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二)报告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做精做细,巩固发展“基本盘”

公司持续聚焦做精做细存量业务,巩固公司稳健发展“基本盘”。一是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及股东方关于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为主线,以保民生、保生产、保安全为重点,提前谋划,多措并举,通过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充分发挥各流域水库调节能力,自发电量同比上升22%,实现电力业务利润同比增长53.51%,创同期历史新高,公司各供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积极响应能源结构转型及低碳发展目标,依托重庆市页岩气资源优势,在重庆万州、涪陵等地全力推进燃机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切实拓展电力用户与市场,持续提升用户服务水平和用电质量,落实各项电费补贴、优惠、减免政策,着力构建“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供用电新型关系;四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构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同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公司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安全态势整体平稳。

2.持续发力,全力拓展“新空间”

公司全力拓展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等新业务。一是集中优势资源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以及“优质大用户”两大重点场景,努力拓展综合能源业务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万州区投资11.1亿元建设的首个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的三台锅炉及两台发电机组全部建成投运,为后续大力拓展园区型综合能源业务积累了经验、打造了样板,为公司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依托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双城经济圈战略,采取“自营+联营”的营销模式,市场化售电业务规模取得大幅增长。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下属控股和参股售电公司已签约用户706家,签约电量超113亿千瓦时,上半年实际结算电量超50亿千瓦时。同时,依托市场化售电资源优势,挖掘客户用能需求,在广东等地积极推进用户侧储能业务并取得突破,报告期内投资立项24个用户侧储能项目,总容量36.42MWh,已建成投运项目6个,总容量12.2MWh;三是快速推动电动重卡业务落地,公司已在内蒙、重庆等地落地电动重卡一百余台,建成投运充换电站5座,完成电动重卡数字能源平台部分基础功能开发;四是与长江电力、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基金管理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拟共同投资设立电池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电池资产管理服务业务,实现合作各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各方正积极推进电池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和组建筹备等工作。

3.合规运营,不断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高质量规范运作的要求,一是按照“战略导向、依法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顶层建章立制推动合规体系建设;二是紧跟资本市场监管实时动态,立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实际,及时组织开展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十一项公司核心法人治理制度以及十余项涉及投融资、安全、资产等方面的经营性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营质量;三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重点排查公司合规经营中的风险问题,疏通管理堵点、优化管理思路,进一步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四是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定位和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规范职权运行,优化内部组织架构,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4.党建引领,夯实公司发展根基

公司按照中央及各级党组织要求,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全面推动公司各独立法人子公司严格落实“党建入章”,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党组织议事规则,推动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公司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二是成立公司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动公司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三是持续夯实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四同步、四对接”,坚持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46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发出。2022年8月16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2人,董事徐梓耀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刘赟东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投资建设重庆龙兴赣锋能源站项目的议案》;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目标要求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为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拓展新业务空间,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通过下设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龙兴赣锋能源站项目。本项目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方式,为重庆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在重庆两江龙兴园区年产20GWh的新型锂电池研发及生产基地提供冷热电三联供,主要保障其电力、蒸汽及生产厂房恒温要求。同时,在满足国家对相关能源站热电比强制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向周边企业供热、供冷的需求,提升能耗效率。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不超过67,321万元,拟建2×50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总出力约120MW,设计年发电量约8.62亿kWh(其中站用电损耗3%)、产生热能210万GJ。根据《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本项目实施还需经有权单位核准。

投资建设龙兴赣锋能源站项目有利于公司开拓分布式能源和用户侧综合能源市场,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建设江西九江诺贝尔濂溪工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国家“碳中和、碳达峰”能源目标,推动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发展,进一步夯实江西九江城市综合能源业务模式,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九江三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装机容量为21.9MW的九江诺贝尔濂溪工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并按当地政策要求配置3MW/3MWh的储能系统,动态投资不超过9,248.71万元。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与九江诺贝尔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运营期20年。按照江西省投资光伏项目的规定,本项目实施还需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重庆涪陵临港经济区首期屋顶光伏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网内电源发电能力,巩固发展基本盘,深化与重庆涪陵临港经济区相关合作,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该公司投资建设重庆涪陵临港经济区首期屋顶光伏项目,项目装机容量11.54MW,动态投资不超过4,550.37万元。按照重庆市投资光伏项目的规定,本项目实施还需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用户侧储能项目的议案》;

为协同公司市场化售电业务发展,拓展广东区域“售电+储能”业务规模,提高储能规模化盈利能力,会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长电能源(广东)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6,192万元在广东省内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该项目涉及用户15个,合计容量34.4MWh。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的有关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并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48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会议同意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2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七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五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47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发出。2022年8月16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张娜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胡月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监事陈涛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的有关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并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48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48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按照要求,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准则解释第15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合并利润表和2021年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4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发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投资收益,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投资不超过4亿元,以不高于12.90元/股的定增价格参与认购涪陵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决定投资的实施及退出等相关事宜。根据上述授权决议,电力投资公司与涪陵电力签订了《股票认购协议》,以自有资金按照12.18元/股的价格,认购涪陵电力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840,722股,认购金额为399,999,993.96元。2021年8月11日,涪陵电力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和锁定工作。本次认购完成后,电力投资公司持有涪陵电力的股份比例为4.31%。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临2021-043号)。

2022 年5月12日,涪陵电力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每股现金分红0.16元,每股派送红股0.2股。2022年6月28日,涪陵电力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至此,电力投资公司持有涪陵电力的股份数由32,840,722股上升至39,408,866股,占其总股本的4.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8月16日,电力投资公司累计减持涪陵电力34,199,291股,累计成交金额448,400,040.46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0%。截至2022年8月16日,电力投资公司尚持有涪陵电力5,209,575股,占其总股本的0.57%。

三、交易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上述投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021年度已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7,014万元。本次出售涪陵电力股份在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约-9,7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24%),实际实现净利润7,296万元。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