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2-02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18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5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2-02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清芯科技有限公司(CleanChip Technologies Limited)(以下简称“清芯科技”),系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150万美元(按2022年8月18日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6.7802,约合人民币1,017.03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芯科技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为清芯科技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不超过150万美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保证期间为质保期满后一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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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注2: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方:清芯科技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金额:150万美元
(五)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质保期满后一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六)担保范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不超过150万美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清芯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为满足其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清芯科技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17.03万元(按2022年8月18日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6.780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及0.16%,无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2-02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3,355,753股,每股的发行价为人民币8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0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980,484.66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20.34元。上述募资净额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61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2-024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8日 10:00
召开地点:本次股东大会为通讯会议(公司将向成功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提供会议接入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8日
至2022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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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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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安排
1.拟通过通讯方式参与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9月6日16:00前,将相关登记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ir@acmrcsh.com),完成参会登记。
2.公司将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通讯接入方式,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
3.未按照前述要求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代理人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盛美上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276506
邮箱:ir@acmrcsh.com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