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57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9,755.30万元
2022年8月18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2)渝0103民初26749号)及相关起诉材料,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之光”)、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投集团”)就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判令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派实业”)向世纪之光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对前述8,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诉讼相关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合计诉讼请求标的额为9,755.30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起诉时间:2022年7月8日
(二)传票送达时间:2022年8月18日
(三)受理法院: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四)诉讼当事人情况
1、原告当事人情况
(1)原告: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学忠
诉讼代表人: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6-1
(2)原告: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福仁
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办事处齐心大道F幢
2、被告当事人情况
(1)第一被告: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学忠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3号7-11
(2)第二被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若军
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纠纷的起因
2014年8月,亚派实业、北京中科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世纪之光,亚派实业认缴出资金额为1.6亿元,缴纳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前。2016年6月,亚派实业与公司签订《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亚派实业对世纪之光不超过1.2亿元股权认缴出资额,并履行出资义务。2016年期间,公司向世纪之光实缴出资合计4,000万元。
2018年2月,世纪之光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40,500万元减少至32,500万元,由公司单独减资8,000万元。公司随即委托世纪之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世纪之光已在《重庆商报》刊登减资公告。2018年5月,世纪之光完成前述减资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2亿元减少至4,000万元,实缴出资亦为4,000万元。
2021年1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原告经开投集团对世纪之光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重庆市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世纪之光管理人。2021年10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世纪之光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原告认为,公司和亚派实业未按时缴纳出资,损害世纪之光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起诉。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第一被告向原告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的利息1,755.3万元)。
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应向原告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案件受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合计诉讼请求标的额为9,755.30万元。
三、诉讼进展情况
目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向公司送达《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2)渝0103民初26749号),本案将于2022年9月1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如最终判决对公司不利,可能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2)渝0103民初26749号)
2、《民事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