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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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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2-040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朱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ICOL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ICOL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9月6日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推荐朱基伟、罗绍香、李俊喜、张文平、詹平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时提名张粒子、许军利、余应敏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该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职工董事将由职代会重新选举后更换。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6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ICOL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十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2-04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曲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9月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曲立新、韩秀丽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为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职工监事将由职代会重新选举后更换。

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2-042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ICOL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Inch Cape Offshore Limited(以下简称ICOL)。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英镑以及680万欧元,除此以外,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41.6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的英国ICOL公司负责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经过ICOL公司招投标流程,项目已确定Siemens Energy Limited以及Iemants NC(以下简称S&I联合体)中标变电站EPC合同,并于2022年6月28日签署变电站EPC采购合同。合同约定若由于ICOL公司的各种原因导致合同被取消,则ICOL公司将承担合同取消导致的违约责任,并应向S&I联合体支付合同取消费。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向ICOL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万英镑以及680万欧元的母公司履约担保,用于担保ICOL公司的合同取消费付款义务。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ICOL公司成立时间为2010年02月17日。注册地为英国,注册办公地址为5th Floor, 40 Princes Street, Edinburgh, EH2 2BY, Scotland, United Kingdom。注册资本为5,110万英镑,主营业务为可再生能源生产(海上风电开发)。

(二)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ICOL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4,027万英镑,负债总额11,680万英镑(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10,542万英镑),资产净额为2,347万英镑;2021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293万英镑。

截至2022年6月30日,ICOL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7,077万英镑,负债总额14,824万英镑(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13,681万英镑),资产净额为2,253万英镑;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94万英镑。

(三)股权关系结构图

ICOL公司为公司与爱尔兰电力公司共同控制的合营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保函签署日至项目融资关闭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英镑以及680万欧元

担保内容:ICOL公司与S&I联合体于2022年6月28日签署变电站EPC采购合同,若由于ICOL公司的各种原因导致与S&I联合体签订的该合同取消,进而触发ICOL公司的取消费支付责任,公司以及爱尔兰电力公司将按项目持股比例就该支付责任进行担保,其中公司将为该责任提供50%比例的母公司担保,即不超过2,500万英镑以及680万欧元。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ICOL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ICOL公司持有的英国海上风电项目是落实公司“十四五”国际战略规划、稳妥布局海外业务的关键,变电站EPC合同是该项目的首个关键基建工程点,提供该笔母公司担保将确保基建的顺利进行。

考虑到S&I联合体已向ICOL公司提供相应的母公司担保以及履约银行保函,且ICOL公司在已经中标英国政府差价合约(CfD)的情况下取消变电站EPC合同的可能性极小,因此该笔担保的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本次对ICOL公司的担保不存在损坏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为:国投电力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国投电力董事会本次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已实际为ICOL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41.67万元。公司(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190,820.48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188,778.81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71%、3.67%。

截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合同格式(暂未签署);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3.被担保人的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ICOL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2-043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6日

至2022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材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 9月 2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1203 室 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