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及口头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的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臧牧先生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5日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3月18日、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2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3.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4月9日、6月16日、6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将适时重新申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臧牧先生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