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7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使广大投资者完整准确掌握该议案的情况,决定对涉及的增资标的进行模拟审计工作,经与中介机构确认,相关工作预计将于2022年9月中旬完成,因此基于审慎考虑,暂时取消原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待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再次履行后续有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更新后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9:15至2022年8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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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3、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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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7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保函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等,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1,300,000元。
(二)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肥协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人民币/外币贷款,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
本次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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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81,300,000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2022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为合肥协鑫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00,000,000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6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2,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9,0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67%。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