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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张斌先生本次为公司子公司康冠医疗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康冠医疗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关联方张斌先生本次为公司子公司康冠医疗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康冠医疗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决定聘任范誉舒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范誉舒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范誉舒馨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0755-33615999

电子邮箱:dmbsh@ktc.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 4023 号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件:范誉舒馨女士个人简历

范誉舒馨,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曾任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关经理,2022年5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董秘办主任。

范誉舒馨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范誉舒馨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誉舒馨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7)。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