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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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1日,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发来的《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重大事项报告》,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安泉544号信托计划”)进入清算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受托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信托规模:原存续规模3.65亿元,现存续规模3.49亿元

4、认购金额:公司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2022年7月18日收回213.42万元,余额4,786.58万元

5、理财期限及到期日:原为18个月,到期日为2022年2月21日,后延长期6个月,延长至2022年8月21日,现进入清算期

6、预期年化收益率:原合同预期收益率为7.60%/年,延长期预期收益率较原合同上调1%/年,对于收回的可分配现金,受托人按“先本金后收益”的顺序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7、信托收益:原存续18个月公司预计信托收益579.50万元,实际收到信托收益507.72万元,尚未收到信托收益71.78万元;延长期6个月预计信托收益214.46万元,实际收到信托收益0万元

8、投资范围:信托资金用于向杭州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用于杭州拱墅区三塘单元544C0502-R21/B1/B2-52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

9、增信措施

(1)抵押担保:抵押人蚌埠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4446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9,778.38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中建投信托向公司发送的《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问题的反馈》,2019年3月,蚌埠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抵押物,出让价格5.07亿元。2020年7月,浙江坤元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浙坤地估(2020)第4号的土地估价报告,抵押物评估值为5.45亿元。

(2)权利质押担保:出质人安徽阳昇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蚌埠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保证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受托人已对上述抵押物、抵押人100%股权以及借款人杭州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9套在建工程完成财产保全。

10、风险揭示

(1)一般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抵押物/质物变现风险、分类分期发行导致的收益分配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税负风险、合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2)特别风险:项目开工和经营风险、不动产物权登记风险、同意抵押物解除抵押或销(预)售的风险、信托文件披露的抵押物未全部办理抵押或发生调整的风险、在建工程抵押风险(如适用)、销售回款资金监管风险以及其他特别风险。

二、2022年8月21日收到的《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重大事项报告》具体内容

(一)本次报告事项

本信托计划自2022年2月21日起进入延长期,延长期于2022年8月21日届满,并于延长期届满之日终止。信托计划终止后,进入清算期。清算期内,在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并分配受益人之前,受益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将继续存续。

清算期内,受托人将持续向交易对手追索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等款项,后续如有收回的可分配现金财产,将及时向全体受益人进行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可参见后续受托人披露的清算报告。

(二)后续处置策略

本信托计划出险以来,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叠加多轮疫情影响,本信托计划保证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当前阶段已不具备还款能力。信托计划依靠底层资产退出周期较长,为维护受益人合法利益,加快推进底层资产处置,受托人主要围绕以下两项工作推进风险化解。

1、全力推进纾困基金

受托人拟通过推进纾困基金,承接本信托计划债权,实现受益人信托本金第一阶段的部分兑付。受托人推动底层资产处置变现,完成纾困基金退出后,继续以剩余回收资金为限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向受益人进行第二阶段兑付。

受托人正在推进纾困基金方案,具体方案及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受益人关注受托人后续相关公告。

2、持续推进诉讼程序及司法调解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已完成一审开庭程序,正在出具判决书。受托人将根据杭州中院判决结果及后续处置安排,推进二审、执行等相关程序。考虑到司法拍卖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审慎判断抵押物继续开发可行的前提下,受托人亦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落实项目封闭管控后,推动抵押物开发实现债权清收回款。

根据后续风险处置情况,受托人将适时调整处置策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或资产转让、诉讼调解或和解、强制执行拍卖抵质押物等方式,全力推进风险化解。

综上,关于纾困基金及信托计划债权的处置方案,受托人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程序提交受益人大会审议。受托人将密切关注动态变化,如有相关情况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持续跟踪安泉544号信托计划进展情况,并多次催促召开受益人大会确定处置方案,公司已函告受托人在延长期到期前向公司通报延长期后本信托计划的具体处置方案、受益人大会开会时间、信托本息回款保障措施、纾困基金落实情况以及已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公司将敦促受托人履行受托人义务,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纾困基金,加速抵押物变现,实施有利于投资人的清算方案,确保投资人利益,公司保留向受托人、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本信托计划存在本金无法全部收回、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投资款本金及收益返回时间不确定等风险,但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公告日前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7.67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及范围。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二)本公告日前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理财回单;

2、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重大事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