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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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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逝世的公告》,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对控股子公司强云科技减资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后经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通过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强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云科技”)减资4,800万元,收回部分投资成本。本次减资完成后,强云科技注册资本将由17,541.61万元变更为12,741.61万元,公司持有强云科技的股份比例由61.06%变更为46.39%,强云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9日和4月2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和《关于完成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终审判决生效,凯恩集团因败诉,其所持公司14,43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股份可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造成其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溪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易国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易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梁晓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彬主持,董事会秘书杨照宇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梁晓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梁晓伟先生因将被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根据相关规则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本届监事会提名张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任职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易国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易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易国华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易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晓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梁晓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梁晓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8-8128682

传 真:0578-8123717

电子邮箱:kanlxw@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凯恩路1008号

邮编:323300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梁晓伟先生简历:

梁晓伟,男,生于1985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总监、北京凯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梁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特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新材”)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的担保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执行,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7月31日

2、法定代表人:刘成跃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纸浆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凯恩路1008号

6、股权结构:凯恩新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凯恩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说明

凯恩新材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凯恩特纸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凯恩新材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凯恩特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健康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159.43万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担保。经审批担保额度和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4.84%和2.18%%,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 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企业发生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下简称:亏损合同)。判断亏损合同时,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亏损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梁晓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梁晓伟先生因拟被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4.4.4条:“公司现任监事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第4.4.7条:“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第4.4.4条执行”的规则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梁晓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由于梁晓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梁晓伟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任职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颖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张颖先生被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后,已自查符合公司监事任职条件,及时向公司提供其符合任职条件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同时,张颖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张颖先生简历:

张颖,男,生于1986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北京办公室主任。

截止目前,张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