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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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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7 公司简称:大东方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认购上海吉道航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60,000万元。

2、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上海均瑶医疗”出资775.0002万元受让深圳市慕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悦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铱禾探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知贝医疗”42.7331%股权后,再出资2,000万元对“知贝医疗”进行增资。通过上述受让及增资,公司合计出资2,775.0002万元,获得“知贝医疗”68.1851%的股权。

3、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东方易谷”向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均旭地产”之21%股权,转让价格为9,290.0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东方易谷”持有“均旭地产”39%股权。

董事长:高兵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22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2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商业零售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新增情况(4-6月)

2、报告期内门店减少情况(4-6月)

3、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二、拟增加商业零售门店情况(或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2022年7-9月,公司计划拟新开4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1-6月)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商业零售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以无锡为核心的江苏省内地区。医疗服务涉及上海、浙江(杭州、宁波、温州、金华)、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陕西(西安)、山东(济南、青岛)、北京、重庆、深圳、江苏(南京、苏州、沭阳)、广东(广州、中山、佛山)、广西(南宁)、云南(昆明)、河北(天津)等地布点。

注: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6号”文《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8月,本公司向2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54,54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0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09,999,986.8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4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49,986.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34,905.6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为45,454,5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为355,630,348.54元。

2016年8月12日,本公司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W[2016]B13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次募集资金自2016年8月12日到账,根据募集资金投向安排,本公司以增资形式拨付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350,000,000元,用于实施“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O2O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增资形式拨付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50,549,986.88元,用于实施“三凤桥食品O2O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9,407,340.48元,主要用于“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O2O平台建设项目及三凤桥食品O2O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270”,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27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分行2332”,银行账号:32200060001801802233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345”,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34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0349”,银行账号:81105010128005203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6531”,银行账号: 8110501012501716531)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345及中信银行无锡分行0349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已销户。

对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公司(无锡东方上工维修连锁有限公司、上海金扳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设立独立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509”,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50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531”,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53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0701”,银行账号:121916424810701)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2016年9月,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一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三凤桥食品 O2O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食品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三凤桥食品”原厂址无锡市梅村镇新南中路 17 号,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 16 号之二期物业地块。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向其全资子公司、该募资子项目的实施主体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方式投入。2021年5月7日,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9,407,340.4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182,276.76元,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募投项目“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尚未投入“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共计60,925,000.00元,已随着该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转让,用于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件:《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三凤桥食品O2O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食品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等,由于“三凤桥”因政府新的规划而须拆迁,原项目实施地不再存续,前期“三凤桥”已通过国土竞拍获取新的生产基地建设宗地,在新地块建设的规划设计及筹备报审过程中,因该地块周边环境变化,预期未来一定时期内尚不能获取食品生产的环评许可,该项目的实施持续迟滞。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实施地点,由“三凤桥食品”原厂址无锡市梅村镇新南中路 17 号,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 16 号之二期物业地块。

注5:“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O2O平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募投项目“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