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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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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14.30万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根据《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14.3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数量由6,381万份调整为4,466.70万份。

5、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0股)3,163,062,1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6、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45元/股调整为6.3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注销其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共310.10万份股票期权;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244人调整为23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466.70万份调整为4,156.6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231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1,781.40万份。

9、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10、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7月8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22元/股。

二、本次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现有总股本3,179,499,9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34股后的3,120,52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0日,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公告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在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22元/股调整为6.12元/股。

三、本次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本次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6.22 元/股调整为 6.12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的核实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20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499,9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34股后的3,120,52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6.22 元/股调整为 6.12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6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

及调整交易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及将受让价格调整为4.94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的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交易价格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现有总股本3,179,499,9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34股后的3,120,52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0日,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公告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的议案》,同意在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5.04元/股调整为4.94元/股。

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与之相关的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变更事宜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范围内,因此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在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5.04元/股调整为4.94元/股。

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调整事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7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将企业类型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境外法人股东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ZG(香港)”)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778,33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72%,公司拟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将企业类型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外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2015年11月9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发行股票上市后,ZG(香港)持有公司股份48,737,5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5%;

2、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4,924,40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19,396,976.1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42,462,201.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ZG(香港)持有公司股份73,106,33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5%;

3、2017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9,438,6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8874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85934 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ZG(香港)持有公司股份109,556,6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2%;

4、2019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ZG(香港)累计减持42,778,47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5%,截至2019年12月31日,ZG(香港)持有公司股份66,778,19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11%;

5、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ZG(香港)累计减持11,999,86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8%,截至2020年6月30日,ZG(香港)持有公司股份54,778,3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73%;

6、截至2022年7月31日,ZG(香港)持有公司股份54,778,33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72%。

本次变更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尚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核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7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2、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特别提醒: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股东、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实需要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密切关注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参会登记之前与公司沟通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 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落实事先参会登记、体温监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当天配合公司完成防疫检查工作后方可参会。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邮编:52831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盈峰环境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7

2.投票简称:盈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1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