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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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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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55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9点3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德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重庆建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3.461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9.855亿元,股权投资13.60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临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捐赠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58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重庆奉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建高速”),系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参股公司,奉建高速与重庆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奉建高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提供差额补足情况概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等组成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因“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将为公司和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交建”)参股公司奉建高速提供64.276亿元授信支持。为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和贵州交建拟与银团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当奉建高速现金流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由公司和贵州交建分别按50.98%、49.02%的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重庆奉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提供差额补足事项尚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审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重庆奉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6MA60F908X4
注册资本:2.74亿元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吴逸飞
注册地址: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西路111号
经营范围:对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项目进行建设;经营管理项目公路,对项目公路通行车辆收费;经营管理项目公路所属的公路设施、公路附属设施;汽车及机电维修、汽车配件、燃料油的销售;公路工程。
股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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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奉建高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8,668.09万元,负债总额为194,820.09万元,净资产为123,848万元。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收益。
截止2022年6月30日,奉建高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3,654.19万元,负债总额为332,954.19万元,净资产为150,700万元。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收益。
目前没有影响奉建高速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奉建高速亦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其他情况说明
按照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报表的规定,奉建高速的第一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因未达到对其控制,不符合控股并表条件,故重庆高速集团未将奉建高速纳入合并报表,奉建高速与公司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的相关要求,政府出资方代表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故本次由奉建高速向银团申请的授信支持仅由公司和贵州交建提供差额补足,重庆高速集团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担保。经按持股比例分配重庆高速集团股比份额后,公司和贵州交建承担的差额补足比例最后分别为50.98%和49.02%。
三、差额补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等组成的银团拟按照“中银渝北银团中长期2022001号”《银团贷款协议》为奉建高速提供64.276亿元授信支持。公司和贵州交建作为奉建高速股东,为保障项目建设平稳运行,资金安排有效实施,与银团特拟定差额补足协议如下:
奉建高速在银团贷款存续期内,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时,由公司和贵州交建分别按50.98%、49.02%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差额补足协议》仅为经各方谈判协商后拟定的版本,正式版以实际签署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核定的上述差额补足金额内,根据项目融资情况决定相关具体条款,并参与签署本次差额补足协议。
四、差额补足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按比例对奉建高速提供差额补足,有利于保障本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需要。目前奉建高速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影响奉建高速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且高速公路建成后将获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等较为稳定的收益,公司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奉建高速的三方股东中,因重庆高速集团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经按持股比例分配重庆高速集团股比份额后,公司和贵州交建承担的差额补足比例最后分别为50.98%和49.02%。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重庆奉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均投票赞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差额补足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奉建高速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提供差额补足比例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还将报请重庆市国资委审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0.82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48.54%;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5.85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43.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6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0:30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人,实际出席的监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议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3.461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9.855亿元,股权投资13.60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捐赠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56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弥补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和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作为通粤高速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8,000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其中重庆建工持有通粤高速43%股份,拟提供财务资助 3,44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4.05%,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公司与通粤高速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3,44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3月,公司与重庆高速集团按43:57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通粤高速。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出资股权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3,44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4.05%,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工商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686036
3.法定代表人:谢居应
4.注册资本:485,125,000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第8层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对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8.成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9.股权结构:重庆建工持股43%,重庆高速集团持股57%。
(二)关联关系说明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25,999.05万元,净资产为90,038.6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350.01万元,净利润
-13,594.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86%。
截止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414,341.74万元,净资产为83,158.37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20.92万元,净利润 -6,880.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3%。
经查证,通粤高速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
(四)重庆建工上一会计年度对通粤高速提供的财务资助为 3,440万元,通粤高速均按期支付了利息,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31558M
3.法定代表人:滕英明
4.注册资本:10,000,000,000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参股、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的方式从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资源开发及运营管理
8.成立日期:1998年5月8日
9.股权结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重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重庆高速集团董事、财务总监董斌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股东借款
交易类别: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以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形式投入通粤高速,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偿付银行贷款本息及部分工程结算款。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出借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34,400,000.00元
3.借款期限:3年
4.借款用途: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5.借款利率:年利率4.05%
6.本金偿还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7.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四)定价依据
根据协议,通粤高速按照年利率4.05%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本次借款年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通粤高速弥补运营初期的资金缺口。本次财务资助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的,且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加强对借款的使用监管,同时密切关注通粤高速经营和财务状况,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董斌先生回避表决,六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并出具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通粤高速主要从事高速公路业务,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目前处于运营期。公司对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参股公司持续稳健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密切关注通粤高速经营和财务状况,认为总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弥补其运营初期的资金缺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按出资比例对其进行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考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议案还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可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6,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6%;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二)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重庆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重庆建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五)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57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萌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磊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228万元和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信永中和2021年度年审工作履行情况,认为:鉴于信永中和已对公司情况和本行业特性具有相当的了解程度,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承担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及相关内控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5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交所1号自律监管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现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13号”《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16,6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63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365,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6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1-00175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67,365.84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1,644,987,023.3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7,692.67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建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2017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重庆建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1号自律监管指引》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2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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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阅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9,060.88万元。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060.88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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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10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20-034”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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