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38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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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22年固定资产期初余额11,879,319.93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6,058,453.16 元,调增期初少数股东权益5,820,866.77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收入57,145,132.74 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成本44,970,835.14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获得核准批复。公司在运行超超临界机组占控股煤机装机总容量比例为50.32%,如果加上在建和已核准项目,超超临界机组占比可达60.36%。
上半年,能源板块面对煤价高企困难,在按照国家能源保供要求,保障能源安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加强售电、供热、电力附属产品等业务的拓展,巩固和拓宽煤炭、燃气采购供应渠道,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尽力减轻燃料成本上升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金融板块的江苏信托顺应监管导向,积极回归信托本源,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双碳目标等战略任务进行前瞻性布局,推动信托业务转型升级,实现经营发展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在用益信托研究院发布的2021-2022年度信托公司排名中,江苏信托人均净利润位居行业第二、抗风险能力位居行业第四、盈利能力位居行业第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后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为满足公司所属射阳港一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燃煤机组和滨海港两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机组的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能与关联方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525万元。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梁先生和张顺福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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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解其林
注册资本:33,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盐城市人民北路159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批发、零售;售电、电力购销代理及咨询;粉煤灰、石膏及其他电力副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煤炭批发、零售;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调试;电力、热力、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102,427.03万元,净资产-6,518.11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9,578.24万元,净利润-5,218.2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68575.067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13室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1,598,999.85万元,净资产661,560.17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53,531.83万元,净利润16,024.63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盐城发电和江苏新能均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盐城发电、江苏新能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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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协议尚未签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所需。经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内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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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女士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22年9月13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9月15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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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为满足公司所属射阳港一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燃煤机组和滨海港两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机组的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能与关联方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5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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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和张顺福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查验了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取得并审阅了国信财务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对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和张顺福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权限指引〉的议案》
根据最新颁行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新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对《公司权限指引》修订事项、权限设置及修订理由进行逐条斟酌优化后,公司对《公司权限指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丁旭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丁旭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选举。
六、《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旭春,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丁旭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旭春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丁旭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监事会主席王松奇先生已于近日辞职,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张丁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为满足公司所属射阳港一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燃煤机组和滨海港两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机组的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能与关联方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5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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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张丁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查验了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取得并审阅了国信财务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对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张丁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拟提名章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章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变更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明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账、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止本公告日,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章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