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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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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杰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于2022年8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到会7名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在原会议通知的基础上增加临时议案,即《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2022-049)。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闫红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满足信息披露工作需要,董事长陈新民先生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石深华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于2022年8月1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2022-049)。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满足信息披露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经董事长陈新民先生提名,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石深华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曾勇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辞职后,曾勇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曾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曾勇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曾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为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资本运作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曾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石深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电子邮箱:rd@rdpharma.cn

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闫红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闫红娟女士已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闫红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电子邮箱:rd@rdpharma.cn

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简历

闫红娟,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曾用名: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2年4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闫红娟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