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84 公司简称: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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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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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2-2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临2022-23号《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克炎、陈卫东、陈良、周立勇、张沛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4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临2022-24号《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2-2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经过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报告作出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2-2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2021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7人。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事务所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误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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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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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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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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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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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36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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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用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核查了相关资料,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2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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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前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2年9月13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光电股份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710043
电话:029-82537951 传真:029-82526666
联系人:柳放 韩倩玉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2-2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进行规范说明。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对相关经济业务处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相关经济业务处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的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对于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3、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货”项目列示。
准则解释第15号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