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4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2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号),公司收到股东嘉实元泰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以及《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股东嘉实元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183,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0%,同时嘉实元泰拟实施下一期减持计划,减持合计不超过40,8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3761%。
2、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内控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22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号)。
3、2022年5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号),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为公司2019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股东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限售股份数量为65,288,0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9%;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10日。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号),以1,210,604,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22年6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公司收到嘉实元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当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
6、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入园企业实施减免措施的议案》,公司制定了包括免除入园企业物业租金和孵化服务费等措施,确保公司在深圳市内自有物业的入园企业享受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入园企业实施减免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号)。
7、2022年6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号),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6月27日,嘉实元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14,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7%。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2年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深圳市力合光明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募集完毕,基金规模20,000万元。
2、2022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号),深圳市力合光明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TR709)。
3、2022年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号),深圳南山西丽科教城中试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山西丽科教城验证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合伙协议规定完成首期募资,并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4、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园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95,0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办公会审批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号)。
5、2022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票面利率为3.50%,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2022年4月14日结束。
6、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引入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人,分别向数云科际增资2,000万元和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
7、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1.50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广州力合100%股权向银行提供全程质押担保;广州力合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待项目在建工程具备抵押条件后追加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提供项目不动产抵押担保;同时力合科创集团向银行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4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世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47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45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因此,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3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纯,200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73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46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表如下:
■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9月9日(星期五)8:30-11:30时,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力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2022年9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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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