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二、归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1日,公司已提前将1,0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022年8月25日,根据现阶段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提前将2,6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可转债募集资金3,600万元,现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6,4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田”)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金田电材、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提供不超过127,889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4,070万美元按2022年8月2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23折算)。
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广东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8,445万元;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024万元;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270万元;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227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4,748万元(其中15,287万美元按2022年8月2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23折算);已为新加坡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4,132万元(其中21,981万美元按2022年8月2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23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5%。本次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金田铜管、香港铭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金田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电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4,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金田铜管因进行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070万美元。
6、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出具《保证书》,为香港铭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200万美元。
7、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加坡金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800万美元。
8、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于2022年8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7,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236,845.85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广东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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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田电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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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田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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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田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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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香港铭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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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加坡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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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田、金田电材、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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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广东金田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24,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金额为24,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因进行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不超过2,07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函日期开始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止的期间。
2、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2,07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担保。
(七)公司拟为新加坡金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8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8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八)杰克龙精工拟为金田铜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27,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广东金田、金田铜管、香港铭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4,132万元(其中21,981万美元按2022年8月2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23折算),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1.25%,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