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2025年成“网”
|
业内预计到2025年累计投资规模近1700亿元 多家上市公司竞相入局
◎记者 于祥明 俞立严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明确三个阶段性建设目标
《行动方案》明确三个阶段性建设目标:一是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二是明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三是2025年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行动方案》提出,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充电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行动方案》还提出,制定落实分阶段覆盖方案,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相关要求提高快充站覆盖率。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效率。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
鼓励运营商实施服务费优惠
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市场潜在需求决定的。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01万辆。根据相关规划和预测,到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新车保有量将超过2500万辆;到2030年将达到8000万辆。
“公路沿线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设用地、电网改造、投资运营模式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陈万见说,《行动方案》鼓励充电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服务费优惠,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收取。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