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8,516,8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29,200.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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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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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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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根据授信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予以批准,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同类型议案经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2年6月30日,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0,580,609.95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8,516,8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29,200.0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29,200.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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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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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 9:00-11:30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
2.邮政编码:312000
3.联系电话:0575-88122757
4.传真:0575-88122755
5.电子邮件:Web@sx-jhjg.com
6.联系人:孔丹婧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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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