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0,906,95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0950528
邮箱:ir@nyocor.com
2、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董克念、元德江、周涛、马磊
发行联系人:于颖欣、李国庆
电话:010-86451499、010-85156387
传真:010-85130542
邮箱:yxh@csc.com.cn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 2022-08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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