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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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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面对钢铁行业的严峻形势,公司坚持市场和技术“双轮驱动”,围绕“降成本、提售价”的核心任务,量化目标、细致分解、严抓落实,努力提升钢铁主业盈利水平。2022年上半年,公司产生铁1436万吨,粗钢1383万吨,钢材1310万吨,生产钒渣7.9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19.94亿元,利润总额13.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74亿元。

以实现年度目标为纲,针对上半年内外部形势,确定了“强基础、补短板、促共享、增活力”管控路线,突出技术进步的驱动作用,稳定钢铁主业生产经营大盘。一是提升生产运行能力,稳定生产支撑降本。克服疫情、环保限产等外部因素影响,强化在产产线的生产组织和物流协调等管控,细化分解对标指标,产线稳定性持续增强。二是强化重难点攻关,技术驱动改善指标。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取得阶段性进展,重点技术与指标攻关效果显著,高炉综合煤比、燃料比进一步优化改善,产品质量稳定性持续提升。三是突出系统协同作用,提升管理开源节流。推进以提升自发电比例为重点的能源高效利用攻关,优化物流运输组织,降低厂内综合吨钢物流费。推进内部各单位焦、烧、球系统市场化调拨与共享,提升内部资源使用效益,实现外采物料成本降低的同时持续优化原料结构。四是加强风控与环保管理,条件改善助力运营。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对库存、交通运输、两端市场等重点领域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实现采、产、销、研与物流的衔接联动,提升钢铁主业整体协同效益与抵御风险能力。以省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夯实环保基础管理,推进绩效评级,乐钢获评A级企业,邯宝、中厚板恢复B-级。

加快发挥一体化营销管控与技术驱动优势,实施以“调结构、重协同、保效益”为主的管控路线,做到“保合同、保收款、保售价提升”,争取产销效益最大化。一是突出产销协同作用,统一营销策划确保产线正常运营。根据产线效益排序,持续优化月度资源计划,拓展高效益产线与高端客户优选空间,确保产销衔接效益最大化。二是用好用足技术手段,提质量调结构促进综合售价提升。以技术升级为驱动从源头推进质量问题的正向解决,优化产品结构。三是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EVI技术先行实现重点客户增量。强化营销价值理念引导,加快构建从售前、售中到售后全流程客户服务体系,推进EVI技术营销,挖掘现有客户增量。四是利用营销服务平台,统一规范促进营销管控职能落地。利用营销平台加强对产品接单的管控,保证产品结构调整目标。完善价格机制,及时调整板材锁单价格和材质加价等政策,确保售价提升,防控价格风险。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其中:王兰玉、常广申、高栋章、马莉、胡月明五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谢海深、邓建军、张玉柱、苍大强四位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许斌、耿立唐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但已事先审议了本次董事会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签署了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兰玉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建设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建设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购买钢铁产能指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兰玉、谢海深、邓建军、耿立唐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向河钢集团下属企业购买钢铁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公司已回购股份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置完毕,按照《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九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将已回购的281,486,760股股份全部注销。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智能制造中心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智能制造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智能化管理职能,公司决定设立智能制造中心,负责公司智能制造方面的相关工作。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09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7)。

三、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购买钢铁产能指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向河钢集团下属企业购买钢铁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建设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述

为加快推进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钢铁企业退城搬迁的决策部署,促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钢”) 在乐亭钢铁基地一期项目顺利投产达产的基础上,拟建设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乐钢二期”),生产规模为铁钢轧综合配套405万吨/年,计划总投资262.77亿元。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建设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办理完成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整体建设方案

1. 建设地点: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具有铁钢轧综合配套405万吨/年生产规模。计划分两部分实施建设,第一部分是在一期项目现有厂区内建设1台500平方米带式烧结机,1座3200立方米高炉,1座230吨转炉(一炼钢厂房内已预留位置),1条15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以及石灰系统、精炼系统、连铸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第二部分是在当前已成陆地的海域建设2座120吨电炉,2条ESP热轧生产线,2条热基酸洗镀锌生产线、1条1550毫米冷轧生产线等相关配套设施。

3. 产品方案:15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主要侧重生产镀锡原料板、电工钢原料板,以及高强度的热轧商品材,如生产管线钢、机械板等;2条ESP热轧分别是1条1750mm连铸连轧生产线和1条1900mm连铸连轧生产线,侧重生产以热代冷的薄规格产品,如深冲及超深冲带卷(含IF)、高耐候结构钢及集装箱板、管线钢等,并为2条热基酸洗镀锌生产线提供原料卷;1550毫米冷轧生产线主要为汽车、家电行业提供原料板。

4. 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2627727.7万元,其中:建设费2490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342.4万元,建设期利息80785.3万元,其中:一部工程计划总投资为1361225.8万元,主要包含建设费1297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454.9万元,建设期利息41970.9万元。

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筹建,烧结、高炉、1580线等项目采取F+EPC总包、设备直租方式进行融资。

6. 建设工期:一部工程计划办理完成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二部工程根据国家土地等相关政策适时启动建设。

三、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情况

1. 产能置换:建设乐钢二期项目需要通过产能减量置换方式淘汰334万吨炼铁产能、507万吨炼钢产能。根据乐钢二期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乐钢需向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购买165万吨炼铁产能指标、192万吨炼钢产能指标,剩余产能指标由上市公司内部平衡。产能置换方案于2019年1月22日在河北省工信厅公告,因国家暂停钢铁产能置换期间乐钢一期具备了投产条件,为顺利实现乐钢一期投产,公司调整了4个产能置换项目退出装备关停顺序,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补充公告。

2. 备案:2019年7月29日,项目在河北省发改委备案(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487号);产能置换项目退出装备关停顺序调整补充公告后,2021年7月29日,项目进行了备案变更(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153号);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发改委出具《关于同意河钢乐钢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分部建设当地的的复函》,同意项目分两部分建设。

3. 能评:2019年8月27日,河北省发改委出具《关于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的节能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19〕1177号),审查意见有效期2年,目前正在办理延期手续。

4. 环评:正在办理中。2022年5月20日,河北省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煤炭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22〕661号)。

5. 土地:一部工程主要在乐钢现有土地上建设,均已取得土地产权证书。

四、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乐钢二期品种结构以高强度汽车板、高钢级管线钢、电工钢、造船板为主,板材产品结构占比达70%以上,可进一步优化公司钢铁产能总体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和实现产品升级,提升上市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乐钢二期项目整体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年产铁水246万吨,转炉钢水225万吨,电炉钢水180万吨,热轧商品材148万吨、热轧酸洗卷70万吨、热基热镀锌80万吨、冷轧商品卷80万吨、热镀锌卷75万吨。预计可实现年营业收入1969031.8万元,年利润总额273984.2万元,净利润205488.1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0%,项目投资回收期10.3年(含建设期),其中一部工程建成投产后,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776236万元,年利润总额140879.6万元,净利润105659.7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0.3%,项目投资回收期10年(含建设期)。

五、面临的风险与对策

1.生态环保方面

面临的风险:项目建设期间施工现场产生的颗粒物及粉尘排放,项目建成投运后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

应对措施:在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投运后必须制定严谨的环保治理和防范措施,使各项污染指标均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值内,降低环保风险。

2.项目市场方面

面临的风险: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可能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变化。

应对措施:成立专门的市场调研小组,对项目产品进行市场调研与考察,加强市场开拓,加大市场分析调研力度,力求寻找产销对路的有效方法,搭建良好的销售平台。

3.项目资金方面

面临的风险:项目投资额较大,可能对公司资金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均由企业按照资金来源筹措办法逐项落实到位,不得新增银行贷款,增加资金负担,同时建设单位已筹集的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4.项目建成后达产达效方面

面临的风险:项目建成后是否能尽快达产达效,实现效益增长。

应对措施:坚持项目建设和设备装备水平的高起点、高效益、低消耗原则,采用当今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及装备,使本项目所选择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达到世界先进、国内一流标准,努力实现项目投产及达产。

5.产业政策方面

面临的风险: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及国家出台的相关方针政策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及投产。

应对措施:在建设期间始终紧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方针政策适时调整完善各项手续,使项目在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向河钢集团下属企业

购买钢铁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稳步推进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下属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钢”)、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舞钢”)购买479万吨炼铁产能指标、376万吨炼钢产能指标,总金额492,723.00万元。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由乐钢负责建设运营,建设规模为999万吨炼铁产能、1152万吨炼钢产能。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三座2922m3高炉、两座200t转炉和三座100t转炉,建设规模为732万吨炼铁产能、747万吨炼钢产能,现已建成达产;二期拟建设内容为一座3200m3高炉、一座230t转炉和两座120t电炉,建设规模为267万吨炼铁产能、405万吨炼钢产能。

根据《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政策规定,钢铁企业建设冶炼项目须通过产能减量置换方式取得对应炼铁、炼钢产能指标。按照政策规定,建设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按照1.25:1实施产能减量置换,共需置换炼铁产能1249万吨、炼钢产能1441万吨。乐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下属公司宣钢购买250万吨炼铁产能指标、286万吨炼钢产能指标,向石钢购买229万吨炼铁产能指标,向舞钢购买90万吨炼钢产能指标,共计购买479万吨炼铁产能指标、376万吨炼钢产能指标,其余770万吨炼铁产能指标、1065万吨炼钢产能指标通过公司内部平衡实现产能置换。

宣钢、石钢、舞钢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宣钢、石钢、舞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08月24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兰玉、谢海深、邓建军、耿立唐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492,7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须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宣钢

宣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法定代表人:王宏斌;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经营范围: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矿产品开采;非金属矿产品冶炼加工;电力、建材生产等。

2021年末,宣钢总资产551.15亿元,净资产114.90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86.52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二)石钢

石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法定代表人:黄永建;注册资本:人民币200,740.2399万元;经营范围:生铁及高炉水渣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钢、钢材及钢副产品、钢渣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钢材深加工等。

2021年末,石钢总资产299.10亿元,净资产94.57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0.89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三)舞钢

舞钢为河钢集团全资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舞钢市湖滨大道西段;法定代表人:李建朝;注册资本:人民币233,477.09万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铸件锻件、冶金炉料、冶金辅具、机械制品、工业及民用气体、特殊钢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等。

2021年末,舞钢总资产217.32亿元,净资产68.2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02.05亿元,净利润4.10亿元。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类别:向关联人购买资产

(二)交易标的

乐钢拟向河钢集团下属公司购买的479万吨炼铁产能指标、376万吨炼钢产能指标,其中:宣钢250万吨炼铁产能指标、286万吨炼钢产能指标,石钢229万吨炼铁产能指标,舞钢90万吨炼钢产能指标。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

(四)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拟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转让钢铁产能指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57号),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炼铁产能置换指标评估单价(含税)为509元/吨、炼钢产能置换指标评估单价(含税)为662元/吨,交易标的评估值(含税)合计为492,723.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河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宣钢的产能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本协议交易标的为甲方250万吨炼铁产能指标、286万吨炼钢产能指标。

2.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拟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转让钢铁产能指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57号),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炼铁产能置换指标评估单价(含税)为509元/吨、炼钢产能置换指标评估单价(含税)为662元/吨,交易标的评估值(含税)合计为316,582万元。交易价格以经河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

3.价款支付

在产能置换手续办理完成且项目正式投产后,由乙方向甲方分期分批支付交易价款。

4.生效

本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即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河钢集团完成对评估结果备案;

(3)乙方执行董事批准本次交易,河钢股份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二)与石钢的产能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本协议交易标的为甲方229万吨炼铁产能指标。

2.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拟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转让钢铁产能指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57号),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炼铁产能置换指标评估单价(含税)为509元/吨,交易标的评估值(含税)为116,561万元。交易价格以经河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

3.价款支付

在产能置换手续办理完成且项目正式投产后,由乙方向甲方分期分批支付交易价款。

4.生效

本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即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河钢集团完成对评估结果备案;

(3)乙方执行董事批准本次交易,河钢股份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三)与舞钢的产能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本协议交易标的为甲方2#90t电炉90万吨炼钢产能指标。

2.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拟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转让钢铁产能指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57号),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炼钢产能置换指标评估单价(含税)为662元/吨,交易标的评估值(含税)为59,580万元。交易价格以经河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

3.价款支付

在产能置换手续办理完成且项目正式投产后,由乙方向甲方分期分批支付交易价款。

4.生效

本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即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河钢集团完成对评估结果备案;

(3)乙方执行董事批准本次交易,河钢股份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钢铁强省相关工作的部署,本次交易有助于推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公司推进退城搬迁转型升级,保持钢铁产能规模和提升竞争力,同时,河钢集团退出部分产能,有利于减少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以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乐钢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购买钢铁产能指标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购买钢铁产能指标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程序、评估机构胜任能力、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五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4.《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拟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转让钢铁产能指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57号);

5.产能指标转让协议;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08月24日召开的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09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09月06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09月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08月24日召开的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08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提案回避表决。

第三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2年09月08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配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提前关注及遵守石家庄市有关防疫政策及防疫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公司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9

2.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