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35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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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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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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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位于广东惠州博罗县杨村镇金杨工业区,合计面积为150,06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面积为87,838.72平方米房屋建(构)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较大缓解公司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用地需求,为公司产能扩充及产业升级提供稳定的发展空间。
202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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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3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书面及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8月24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37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书面及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对照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认为公司已认真执行了该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与该通知相违背的事项。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6亿元,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2.25亿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含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体系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体系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情形。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麦昊天、高昊、邱普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