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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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4,30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LAN WEIGUANG、CHEN NI、谢方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3)、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41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LAN WEIGUANG、CHEN NI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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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备注2:公司目前仅向厦门达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瓶装水,因此本次相关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为100%。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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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新建,注册资本2810.21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办驻地安顺街南、兴源西路西侧。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原料药(甘露醇、无水葡萄糖、葡萄糖、维生素C、维生素C钠、维生素C钙)、食品添加剂[D-甘露糖醇、山梨糖醇液、麦芽糖醇液、维生素C(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维生素C钠)、抗坏血酸钙(维生素C钙)]、饲料添加剂[甘露糖醇(1)、山梨糖醇液(1)、L-抗坏血酸(维生素C)、L-抗坏血酸-2-磷酸酯、L-抗坏血酸钠、L-抗坏血酸钙]、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葡萄糖、麦芽糖、海藻糖;加工、销售:玉米淀粉、饲料;粮食购销;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主要股东为山东联盟磷复肥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三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三达膜科技园开发(厦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朱亮东,注册资本800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办公楼)101室。经营范围为规划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股东为SUNTAR INTERNATIONAL PTE LTD.。
(3)、睿克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09日,法定代表人刘浩兵,注册资本6,900万新加坡元,注册地位于武汉市青山区38街坊八大家花园45号楼25层2508室。经营范围包括环境监测仪器、生态环保设备仪器、水处理与重复利用设备、水质监测仪器及其配件研发、制造、批零兼营及技术推广服务;生态环境治理;计算机软件、系统及辅助设备的开发及批零兼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股东为ZWEEC ANALYTICS PTE LTD。
(4)、新洲(武平)林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兰新光,注册资本1,320万美元,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武平县武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5号。经营范围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CHINA GREEN INNOVATION HOLDING PTE.即中国绿色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
(5)、厦门达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5日,法定代表人刘晓连,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亭北路66号(办公楼)306室。经营范围包括:水净化设备、纳滤水机、软水机、纯水机及其他过滤材料、过滤设备的开发与销售;城市净水、节水技术的开发与推广;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五金、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与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股东为武平三达生态城发展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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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日常业务发展所需的膜设备、净水设备、备品备件,采购用于日常接待的瓶装饮用水,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三达膜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5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示:
●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公司”)为了便于募投项目的集中管理及资源整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 “新项目”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 “原项目”变更前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此前已明确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250.00万元,本次拟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为4,257.84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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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30,000.00万元,上述两个变更后的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5,250.00万元,余4,750.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明确变更后的具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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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截至本公告日,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共计29,507.84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492.16万元,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拟变更的原项目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的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原项目”原计划实施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亿元,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过滤陶瓷膜生产线、特种过滤有机膜生产线、特种过滤有机膜组件生产线、特种过滤膜成套设备加工车间和技术中心。
2、原项目的投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原项目未开始建设,其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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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变更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3月、建设期24个月、完工日期为2022年3月。因项目用地取得进展缓慢,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新项目”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2、“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宿松三达水务有限公司。
3、“新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每日,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进行出水。
4、“新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采用 A2/O+MBR 工艺作为工程新建生物处理工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膜格栅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MBR膜池、MBR膜泵房及设备间、污泥堆棚、除臭设备;改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厂区总体工程;同时预留高效沉淀池、滤池及加药间等工程。
5、“新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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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工期标准,本项目建设工期定为 13 个月。计划污水处理厂二阶段工程2023年4月建成投产。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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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项目”收益测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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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新项目”市场前景
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各地地方政府推动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于2017年1月颁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敏感区域以及建成区水体水质未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均为提标改造对象,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应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相关规定的水质标准;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区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的不断增长,城区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大,必须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满足更大量的污水处理,以确保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健康良性发展。近年来公司将膜处理技术应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取得了良好效果,“新项目”的建设,使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仅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证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的同时,根据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以及污水处理服务水价,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公司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募投项目的市场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可能存在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规定出现重大变更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使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二)募投项目的经营风险
污水处理厂在日常运营中的污水处理质量受到进水水质、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设置和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市政污水超负荷排放、部分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而导致城市管网收集的前端进水水质超标等情况,这些因素一方面可能导致项目运营成本提高、利润发生波动;另一方面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质量,使达标排放的难度显著提高,进而带来行政监管方面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的财务风险
项目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均约定了污水处理费初始单价及单价调整条款,项目运营期中按照约定的调价周期,根据项目运营成本要素(如电费、人工费等)价格变动系数调整初始单价。因单价调整涉及的成本要素变动需要多个主管机构的审核确认,单价调整可能会存在滞后性,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
此外,项目采用BOT经营模式向社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所形成的无形资产金额较大。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处于优势地位,可能存在例如超期结算污水处理费用、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协议等情况,将对项目的现金流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募投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验收、环评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六、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事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监事同意,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52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莉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