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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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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6版)

3、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4、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是2019年7月2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9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5.51元/股调整为7.18元/股,并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10、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7.1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33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1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6.88元/股,后续公司将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6.188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5、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邹治臣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10,618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23,213股。

(三)回购价格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已由15.51元/股调整为6.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21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已由18.69元/股调整为18.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8元/股;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39元/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831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0,618股,回购价格为6.88元/股;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3,213股,回购价格为18.3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6,087,287股变更为276,053,45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经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回购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

2022年7月19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1份,公司股份总数由244,511,663股增加至244,511,664股,注册资本由244,511,663元增至244,511,664元。

2022年7月29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31,575,623股的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244,511,664股增加至276,087,287股,注册资本由244,511,664元增至276,087,28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增加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对于上述8名激励对象,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31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76,087,287股减少至276,053,456股,注册资本将由276,087,287元减少至276,053,4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减少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对于上述8名激励对象,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31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6,087,287股变更为276,053,4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76,087,287元变更为276,053,45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817号 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0月9日(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王东海

5、联系电话:0532-58762750

6、邮件地址:dm@chinahiron.com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50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dm@chinahiron.com)办理出席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和邮件以股东来电确认公司收到为准,信函到达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准;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2年9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至17:00;

5、登记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532-58762750;

联系电子邮箱:dm@chinahiron.com;联系人:王东海。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