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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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555 公司简称:德昌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巧芬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4,875,000.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其他发行费用25,347,836.8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适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支出金额为1,070,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回金额为49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70,102,076.30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290,102,076.30元,现金管理支出余额为58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适用情况

本公司2022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99.8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5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日),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11.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5号《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1.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2 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适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

四、募集资金适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公司已按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整体处于建设期;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形成的资产未实现收益。

注2:实施主体由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3:实施地点由①浙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 18 号和 21 号、②浙江省余姚市茂盛路 7 号变更为①浙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 18 号和 21 号、②浙江省余姚市茂盛路 7 号、③余姚市朗霞街道天中村。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取得新增实施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天中村的土地证。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