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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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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34 公司简称:申通地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2-035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9张,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9张,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编号:临2022-037)。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2-036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3张,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3张,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2-037)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2022-037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通知。

█ 目前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暂不涉及该新政策下的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通知。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三、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

目前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暂不涉及该新政策下的调整。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五)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