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2-04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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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2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梁建章、董事沈南鹏、董事孙坚及独立董事朱剑岷、独立董事李燕因未在北京,没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冬梅因其他重要会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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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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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文、刘培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