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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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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2-6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6日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昊董事。

因工作安排原因,原董事长储晓明先生于2022年8月26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黄昊董事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2位,代表股份数15,742,121,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68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1位,代表股份数15,658,628,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346%;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位,代表股份数83,493,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4%。

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48位,代表股份数2,833,604,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位,代表股份数13,160,049,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位,代表股份数2,582,072,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18%。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疫情原因,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公司在任董事10位,出席7位,张宜刚董事、朱志龙董事和陈汉文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位,出席5位;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A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夏军、孙亚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员资格、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2-6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8月18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刘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其中刘健董事(视频电话)、张宜刚董事、朱志龙董事、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陈汉文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方荣义、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原因,储晓明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公司授权代表等职务。(详见本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选举刘健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2年8月26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健,男,满族,1973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刘健先生自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司工作;自1998年6月至2007年4月先后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自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主任;自2007年9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监、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党委秘书等职;自2013年9月至2020年1月担任财政部巡视员、司长;自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执行董事,自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总裁;自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816)监事会主席;自2022年7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刘健先生于1994年7月于吉林大学国际经济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7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4年6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调整前:

主任委员:储晓明

委员:黄昊、葛蓉蓉、武常岐、任晓涛

调整后:

主任委员:刘健

委员:黄昊、葛蓉蓉、武常岐、任晓涛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调整前:

主任委员:武常岐

委员:储晓明、陈汉文、赵磊、张英

调整后:

主任委员:武常岐

委员:刘健、陈汉文、赵磊、张英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原因,储晓明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公司授权代表等职务。

委任刘健先生担任公司授权代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2-67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储晓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安排原因,储晓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授权代表职务。储晓明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储晓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储晓明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储晓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科学制定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稳中求进、稳健经营,全面加强风险管理,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公司董事会对储晓明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健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2年8月26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