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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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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415,344,706.56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变更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公司已将原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额转入新募集资金项目“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银行存管账户中,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管账户已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2年4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项目本身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7月25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 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联系人:程迪 联系电话:020-6637 8685 传真:020-6637 8600

电子邮件:securities@marubi.cn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