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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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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458 公司简称:勘设股份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出席会议董事达到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水电院”)为公司联营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权益法核算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水利水电院提供未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表计算的投资收益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报。

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水利水电院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表,报告中反映水利水电院在2021年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导致2021年报表审定数与未审数产生较大差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追溯调整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性质及合规性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对于公司属于被动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进行追溯调整。

三、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 对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均无影响。

(二)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和2022年第一季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均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勘设股份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勘设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更正后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恳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