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开放接轨国际 跨境投融资十年巨变
□ 十年来,监管机构持续拓展和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境外投资者参与A股投资的范围和便利性显著增大。
□ 十年来,资本市场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创新,吸引了高质量的外资机构投资者进入我国市场。
□ 十年来,A股陆续纳入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国际指数并逐步提升纳入比例,外资连续多年保持净流入。
◎记者 梁银妍 汪友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止,市场、机构、产品等多维度开放举措渐次落地,高水平双向开放的广度深度日益扩大,A股市场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十年间,我国坚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经验,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总体来看,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持续深化,跨境投融资渠道逐步拓宽,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准入不断扩大,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日益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引进来”和“走出去”齐头并进
对外开放是现代经济体系和成熟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伴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如何做大做强中国资本市场,促进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合作,成为全新课题。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全面开放体现在开放空间、开放举措和开放内容上。这不仅意味着扩大开放范围、拓宽开放领域、加深开放层次,还意味着创新开放方式、优化开放布局、提升开放质量。
一个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必然是一个开放包容、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市场。十年来,资本市场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引进来”和“走出去”齐头并进,逐渐形成双向开放的新发展格局。
这十年,监管机构持续拓展和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境外投资者参与A股投资的范围和便利性显著增大。
沪深港通投资标的范围稳步扩大,沪伦通机制境内拓展至深交所,境外拓展至德国和瑞士市场。中日、内地与香港ETF互通产品平稳推出并顺利运行。合格境外投资者新规发布,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商品期货、商品期权等衍生品品种,目前已有9个品种向境外投资者开放,其中2021年新增原油、棕榈油期权两个国际化品种。
这十年,资本市场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创新,通过借鉴国际通行的规则和管理体系,吸引了高质量的外资机构投资者进入我国市场,市场上中长期资金的“源头活水”更加充分。
证监会于2020年全面放开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机构在华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均实现国民待遇。很多国际知名机构加快了在华投资展业步伐,目前已有摩根大通、瑞银证券、野村证券、富达国际等12家外商控股或全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获批,花旗银行等3家外资银行在华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格。下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