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
为解决中概股审计问题迈出重要一步
◎记者 梁银妍
近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这意味着,中美双方监管机构为解决中概股审计问题迈出重要一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市场的期盼和预期,如果后续合作可以满足各自监管需求,则有望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从而避免自美被动退市。同时,审计工作底稿中所涉及的信息安全关切,在协议中得到一定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及企业须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在严守本国法律法规义务的基础上,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在中美跨境监管合作推进的同时,赴美上市渠道保持畅通。Choice数据显示,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现有280多家,总市值超过1万亿美元。截至8月27日,今年以来已经有13家中资企业赴美上市。
解决审计底稿中的信息安全关切
审计工作底稿所涉及的信息安全关切是本轮跨境审计监管争议中的焦点问题。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活动在合作框架下开展,并将充分做好事前沟通协调,美方查看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文件须通过中方监管机构协助调取并提供。合作协议还对审计监管中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处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对个人信息等特定数据设置了专门的处理程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首先,审计工作底稿侧重反映财务内容,并不涉及太多企业敏感信息。其次,近年来围绕信息安全,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例如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企业无论上市与否,在哪里上市,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再其次,证监会完善了境外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安全管理、企业与审计机构的关系,有了更为明确的指引。下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