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冷兆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冷兆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冷兆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红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审议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9日(星期五)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特别提示: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上海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及进出公共场合须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上海市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夏庆立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66;
投票简称为:优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64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总经理冷兆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红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聘任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潘红阳女士简历如下:
潘红阳,女,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基础医学专业,浙江大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硕士研究生,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潘红阳女士历任宜康(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诊断产品研发和抗体鉴定负责人,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3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研发生产副总经理职务。
潘红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6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吉虹俊女士的辞任报告。吉虹俊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2日,辞任之后吉虹俊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吉虹俊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吉虹俊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吉虹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吉虹俊女士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吉虹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冷兆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冷兆文先生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冷兆文先生简历如下:
冷兆文,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溧水县邮电局职员,2004年10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1998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职员;2003年8月至今,担任南京普天服装有限公司监事。
冷兆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8,8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冷兆武先生是兄弟关系。冷兆武先生与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许晓萍女士为夫妻关系。冷兆文先生除以上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冷兆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核准,公司2021年12月1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66,668.00股,发行价为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48.08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269,116,164.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大街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42.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361号《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于2022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31,212.40万元。2022年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3月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8,048.52万元用于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生物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由公司子公司南京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同意使用39,36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2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80,485,200.00元、393,630,000.00元投资建设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半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