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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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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2022年4月16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合法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1.5亿元,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获得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2-017号)。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7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开始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2元/股(含),详见《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编号为临2022一031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4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18号的公告。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6月2日、7月2日、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22一019号、临2022一024号、临2022一032号、临2022一040号。

(二)2022年8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4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回购最高价格11.2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28元/股,回购均价8.8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986,565.68元(不含手续费)。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临2022-011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如适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432,3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