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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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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定-00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事项请参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4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3: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陈国军和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预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630,000.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5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80,000万元,票据贴现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刘存玉先生、王玉民先生、王立鑫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二年一至六月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4777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刘存玉先生、王玉民先生、王立鑫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以上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5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4: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张现峰先生、李为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现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预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630,000.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5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80,000万元,票据贴现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5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公司11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刘国强、刘存玉、王玉民、王立鑫回避了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与财务公司将要发生的存、贷款等各类金融类业务分别进行了预计汇总,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921,368.86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存款余额已降至497,588.19万元,未超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存款限额。截至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97,453.56万元,基于上述2022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630,000.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5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80,000万元,票据贴现50,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000104337206A;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空大厦12层,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立军;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等。成立时间:1998年8月1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1,681,381.34万元、净资产437,753.38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6,464.13万元、净利润9,024.34万元。

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或根据协商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资金池管理及其他中间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财务公司每年为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授信额度。

六、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和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作为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实现便捷高效的业务结算,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后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的原则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5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15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一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 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 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 0319-2068666

电子邮箱: 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