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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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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号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成都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赞成: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公告》。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六)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事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公告》。

(三)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17年公司成立了营销服务中心,打造专业、高效的营销服务团队,提升服务效率与响应速度,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持续加强客户服务效率和满意度,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拟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罗丽华、钟利钢、罗全、唐淑英、罗永忠、罗金玉、罗永清、曾莉红租赁其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86号、天府一街695号1901号中环岛办公物业。该租赁标的建筑面积1075平方米,租赁期限2年,租赁单价为95元/平方米/月,年租金 1,225,500元,2年租金共计 2,451,000 元。

(二)关联方关系:

上述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委托曾莉红签署物业租赁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与关联个人间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未超过300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上述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委托曾莉红签署物业租赁协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86号、天府一街695号中环岛1901号(建筑面积共计约1075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22年08月28日至2024年08月27日;租赁期限截止时,承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本合同续约,期限为2年。续约后的租赁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3、租金:租赁期租金不变,租赁单价为95元/平方米/月,年度租金总额人民币 1,225,500元。

4、保证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出租方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人民币306,375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期满并善后处理完毕后,由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不计息),提前退租保证金不退。

5、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结算一次,承租方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年8月15日之前支付次年租金。

6、合同生效:川润液压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出租方收到第一次租金和保证金后生效。

四、定价依据

公司调查参考了该物业周边以及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为正常营运之需,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各板块营销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关联交易的租金计入控股子公司的损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召开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转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2年1-6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676.81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1.41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50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13.3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687.08万元,转回41.41万元。

单位: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40.38万元、核销6.50万元。

单位:万元

(3)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50.65万元。

单位:万元

(4)存货

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

本报告期对已实现销售或已耗用的存货,转销前期对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合计1,013.32万元。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末,存货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6月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676.81万元、转回41.41万元、转销1,013.32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77.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452.90万元,相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额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尚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核销资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川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5.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78人调整至7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62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不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中4人因资金筹集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股份79万股,2人因资金筹集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合计18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65万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因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引致的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一致。

6.2021 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7.2021 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江绍果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万股,回购价格2.325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8.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7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80元/股。董事会认为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已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7名,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9,000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22日。

9.2022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3万股,回购价格合计56.0225万元。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根据《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3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7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80元/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56.0225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33,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33,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38,260,000.00股变更为438,027,000.00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3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7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80元/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56.0225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饶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饶红女士董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长罗永忠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饶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饶红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饶红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电子信箱:Jasmine@chuanrun.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附:饶红女士简历:

饶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3月-2012年9月,在United Power Technology AG负责公司德国法兰克福主板IPO及上市后投资者关系管理(IR&PR);2013年6月-2016年3月,担任自贡普润商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9月-2019年10月担任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3月-至今,担任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分管总裁办、人力资源部、流程&IT部;现任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冶赛迪装备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健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饶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9,00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饶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能源”)增资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川润能源注册资本将增至20,000万元。增资前后,川润能源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稻香路183号5楼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588378193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环保相关产品及零配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安装;电力工程、市政工程、火力发电工程、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光伏工程、风电工程、市政热力工程、水力工程的设计、总包及施工;生活垃圾、危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项目运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川润能源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川润能源的增资,将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稳步开展,满足川润能源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可以增强其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川润能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仍受行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日益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