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条政策举措
纾困扶持养老托育服务业
◎记者 于祥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8月29日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包括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等26条政策措施纾困扶持养老托育服务业。
文件要求,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其中承租国有经营用房的,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减免措施。教育、科研等系统的有关单位和机构出租房屋的,鼓励其对养老托育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减免养老托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按照其资质水平和风险水平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文件明确,2022年,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此外,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金融支持措施方面,文件提出,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根据试点情况,在对政策进行评估完善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同时,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养老托育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养老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文件还提到其他支持措施,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养老托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养老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