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ST广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本报告期(1-6月)”与“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计算得出。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被冻结申请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1,521,31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0.7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截至目前,该笔司法冻结股份数已解除冻结,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4,19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8%,质押股份数为14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数量比例的69.54%,无司法冻结股份数。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黄丙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10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1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105)。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10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4月28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从2021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其他风险警示。2022年4月26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6条、第9.8.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2022年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9)。
●根据《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30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2、临2022-097)。
2022年4月26日,利安达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第9.8.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2022年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加强关联方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要事项和关键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从制度和执行层面进行监督检查,修订并完善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试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试行)等,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新修订了物资管理办法,设立了物资采购部和物资仓储管理部。为确保物资的采购计划、采购审批、采购执行、验收、采购付款审批、进出仓等环节准确、有效落实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公司对明珠矿业开展了资产盘点工作,有效加强了物资采购和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为明珠矿业资金、财务和经营的统一集中管理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生产经营管控,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执行,并对执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实现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加强关联方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对公司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的制度建设,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为了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和物资仓储管理,明珠矿业新修订了物资管理办法,设立了物资采购部和物资仓储管理部,。
为确保物资的采购计划计划、物资采购审批、物资采购执行、物资验收、入库、物资领用出仓、物资采购付款审批、进出仓等环节准确、有效落实了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明珠矿业开展了资产盘点工作,有效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加强了了物资采购和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为加强明珠矿业资金、财务和经营的统一集中管理提供底层基础支撑。同时,公司组织开展重要事项和关键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持续,加强生产经营管控。公司,持续有序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重要事项和关键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严格落实管理从制度和执行,并对执行效果层面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修订并完善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试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试行)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序推进内控评价工作,并结合评价结果动态优化管理要求,实现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ST广珠 公告编号:2022-10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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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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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9月13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4、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8:00-12:00、14: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丙娣、张媚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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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10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相关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8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10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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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相关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