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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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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公司制定的战略方针,开展了企业转型发展,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新的盈利点,用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智能制造业务、新能源业务和节能环保业务。智能制造业务包括:光伏制程设备、重卡换电(车载/站端)设备、精密数控钣金产品、轨道交通设备、精密自动化设备、锅炉配套设备、电气设备、智能作业机器人等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新能源业务包括: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电站EPC、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业务。节能环保业务包括:综合能源调峰、环保设备等产品和项目运营。公司基于原有产业基础,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着力于提质增效、降本控险,强化创新驱动和管理对标提升。并根据“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重点开展了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组件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业务,同时深度布局区域性“光、储、充/换”一体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公司战略转型提供高效动力和发展指引。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介绍

智能装备制造业务:主要业务包括太阳能晶硅电池片(PV)、玻璃面板(FPD)、精密电路板(PCB)等湿法制程设备及其配套智能化设备和配套传输设备等;充换电智能柜、半导体行业辅助自动化设备、其他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自动控制系统、智能化生产、各类非金属组件设计生产的全方位服务与供应。同时通过定制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可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精密数控钣金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通信、电力设施设备、金融、医疗、半导体、轨道交通等领域,如小功率逆变器机箱、电动汽车充电桩、链式硅片退火设备框架、网络服务器机柜、电子行业检测设备机柜、半导体行业钣金及框架结构件等,精密数控钣金结构件作为各类工业设备的中间产品,是设备制造的必备件,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并提供配套的结构研发、工艺设计、集成解决方案等服务。

报告期内,智能制造业务持续扩大产能,在持续维护过往大客户订单的同时,开拓了国内光伏行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行业的客户和订单,同时为了满足客户需求,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扩充产能,引进专业技术团队,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提供生产制造支持,为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扩展提供动力。

报告期内,智能装备制造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利用自身坚实的生产制造基础能力,牢靠的质量管控程序,不断优化的工艺工序,坚持“区域扩张、行业拓展、服务延伸”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在现有湿化学制程解决方案优势的基础上,围绕HJT、TOPCon等电池技术继续加大对湿化学制程领域设备和铜电镀技术的研发力度,使得公司始终保持行业技术的领先性,为市场需求提供相匹配的产品,通过开展产业联盟的方式推进公司与合作伙伴智能装备制造技术的提升及市场开拓。公司在新能源重卡换电端,为客户提供新能源重卡车载换电设备及站端换电设备,同时与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提供成套重卡换电方案。

新能源业务:公司利用自身光伏湿化学、铜电镀制程设备技术、丰富的行业及营销资源、成熟的管理和运营团队,在报告期内启动了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业务、光伏电站EPC业务布局等,投资成立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的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同时,公司与相关能源型央企已积极开展光伏电站的申报工作,为公司后续光伏产品打开稳定的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的按照公司新能源战略方针进行转型,在自身技术、人才、生产管理优势的基础上,与政府、优质合作伙伴开展战略合作,切实推进“光、储、充/换”一体化的战略布局,提前做好人才团队建设、销售渠道开拓、以及优质充/换电资源摸排等工作,为后续公司新能源产业的落地打开局面。

节能环保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节能板块的灵活性调峰业务是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的一种方式,通过在发电端增设调峰设备或改造火电机组的方式实现“热电解耦”,使其同时满足对外供热、供汽与深度调峰的需要,从而提升新能源机组上网发电量,提高绿电的消纳比例。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为客户提供调峰技术服务、云计算控制、自动控制软件,同时提供节能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及试验等服务。为客户在电网辅助服务、智能电网分布式智慧综合能源利用等方面提供最佳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把握国家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解决绿电上网消纳的行业发展痛点,持续优化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系统,升级相关配套产品,推进新型“陶瓷储热式蒸汽电锅炉”在火电调峰及用户侧储能的应用。结合自动化调峰系统、成熟的运维团队,深挖调峰项目盈利潜力。积极寻找优质、合适的项目,从而扩大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及储能业务的规模及盈利,树立公司在该领域良好的品牌形象。

环保板块由于市场进入者增多,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水平下降,对公司该板块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对此,公司进行了战略调整,一方面通过加紧对环保业务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保障公司现金回流。另一方面对盈利能力较弱的环保产品施行战略性收缩,同步将企业资源向光伏产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业务倾斜。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根据相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战略、运营、财务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各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中心,保持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相应业务的运营。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同时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对外产品销售采用提供OEM、ODM等多种合作模式,对外服务及工程采用BOT、EP、EPC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随着制造行业的不断升级改造,优化生产工艺和销售渠道,近年来市场对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的需求也在提升。在国家双碳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推动下,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新能源业务、灵活性调峰业务也得到了业内的关注和认可,通过项目塑造品牌,通过质量积累口碑,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指导下和市场对产业的推动下,公司业务将有较为乐观的成长空间。

同时,基于公司的绿电资源及生产制造基础能力,公司将在未来进一步提高智能装备制造整线生产能力,快速落实“光、储、充/换”一体化业务布局,坚定执行“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紧跟国家双碳政策,大力发展开拓新能源制造与服务业务。

2、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1号)核准,向特定对象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403.4264万股增加至72,003.42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403.426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003.4264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已实施完毕。

(2)对外投资建设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拟签署项目股权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就打造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及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根据项目投资合同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签订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公司与安徽大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安徽大禹认缴30,000万元,占股30%,公司认缴70,000万元,占股70%。项目公司(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设立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8P70AH55。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摘牌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于2022年8月8日完成奠基仪式,预计将在9个月内建成投产。

(3)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为12,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2,000万份,总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认购份额起点为1万份,认购总额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对象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终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3,760万份,占员工出资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62.67%,其他核心骨干人员预计不超过63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2,240万份,占员工出资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37.3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及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鉴于股票购买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协商融资方案、签订相关配资协议、开立股东账户等事宜,未能在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同时,由于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买卖等情况,导致可用于股票购买的时间大幅缩短,预计2022年5月4日前无法按期实施完成。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1月4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购买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左越先生、生敏先生、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姚立杰女士、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思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及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1月4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7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7%,成交金额合计6,656,050.54元,成交均价8.352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全部购买完成,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