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先生、总裁黄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先生、财务总监向自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女士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台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报告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商铺销售利润减少,以及受疫情影响,上海公司租金、交易佣金等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
2022年 8 月 26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台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5)。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并公告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11:3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三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同意公司联合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以“股权转让+债务代偿”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云南东盟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以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作为标的,挂牌底价不低于经评估备案后的评估结果(14,124.77万元),并要求受让方同时受让公司及海投公司对云南东盟公司全部股权和债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云南东盟公司股权。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相关决策情况、独立董事意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挂牌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7月9日和7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及海投公司已将所持有的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和对云南东盟公司8,280.783644万元债权委托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22,405.553644万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为14,124.77万元,债务代偿金额为8,280.783644万元。
截至挂牌公告期结束,上述标的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南宁市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纬公司”)。2022年8月24日,公司及海投公司与万纬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及代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次股权成交价为141,247,700.00元,债务代偿金额,截止2022年1月31日为82,807,836.44元(从2022年2月1日起加计每月利息以及每月垫付薪酬,计算至7月31日,加计金额为787,469.99元)。万纬公司已向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11,200万元,其中债务代偿款保证金8,280万元,股权转让款保证金2,920万元。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宁市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2日
3、住所:南宁华兴路16号(南宁综合保税区)
4、法定代表人:苏航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NEY7C98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物流仓储设施的开发;仓储设施出租及管理;仓储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厂房租赁;物业服务、装印服务、包装服务;农产品初级加工;国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汽车租赁。
9、股东情况:
上海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持有万纬公司100%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2、299903,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10、产权关系结构图:
■
11、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纬公司资产总额为10,993.09万元,负债总额为12,236.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43,09万元;2021年度,万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059.86万元,净利润为-1,027.85万元。
12、万纬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万纬公司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万纬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约定
协议甲方一为本公司,甲方二为海投公司,甲方一和甲方二以下统称甲方,乙方为万纬公司,丙方(目标公司)为云南东盟公司。
1、根据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评报字[2022]第(资)015号《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4,124.77万元。
2、乙方对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披露的关于目标公司取得的土地相关情况和从事“昆明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情况及评估报告均清楚、了解,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由乙方代偿债务,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权及代偿债务。
3、目标公司股权成交价为141,247,700.00元,另乙方应向甲方代偿82,807,836.44元(截止2022年1月31日),从2022年2月1日起加计每月利息以及每月垫付薪酬,计算至7月31日,共加计787,469.99元,上述合计为人民币224,843,006.43元,乙方承担的交易服务费等应另行支付,不包括在前述价款中。乙方代偿后,由乙方自行向丙方追索,与甲方无关。
4、甲乙双方同意,评估报告仅作为双方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参考依据,目标公司股权的价值以其现状为准,不论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准确与否,双方均同意不调整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及协议的其他条件。甲方也不承担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的责任。
5、进场交易前,乙方同意向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1,200万元(其中代偿款保证金8,280万元及股权转让款保证金2,92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贰佰万元整)。协议签署后,保证金转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该定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112,843,006.43元),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的指定收款账户,乙方应同时按照产权交易所要求提交《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未提交该通知书的,视为乙方违约,且产权交易所仍有权转付。甲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视为乙方已履行完毕其支付交易价款义务。
6、甲方主要声明、保证与承诺:
(1)目标公司股权、协议所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没有设置质押权等其他担保权益以及任何第三方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方追索。
(2)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在交接前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有关增资减资的未决争议、对外担保以及劳动关系争议情况。
(3)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在交接前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足额向政府缴纳了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土地出让金及目标公司应支付的有关税费。
(4)甲方承诺目标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或有负债,所有债务均已按照财务规则入账,并在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中有反映,如出现未反映的或有负债并由丙方承担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7、乙方主要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已自行了解目标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情况,乙方已自行了解目标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情况,乙方在本次挂牌结束前已获得本协议的版本及甲方留存在产权交易所的全部文件并获悉全部内容,经过充分时间的认真审慎地研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风险,乙方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乙方能够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全部款项,且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3)乙方系实际购买目标股权,乙方保证此前及今后没有任何与实际购买该股权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方的任何联系、与其他意向方串通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产权交易所和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或定金),且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确认已经阅读、知悉并充分理解甲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及其他指定媒体公告、委托公开挂牌机构提供或直接提交等方式已经披露的标的企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等)、负债、人员、业务、生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现状(含物理现状和法律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以及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因素,同意按照现状进行受让,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8、交割日:本协议的交割日为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一条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
9、在协议签署后的9个月内:(1)双方按协议约定比例各自承担关于土地未开发所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2)因土地被政府收回,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退回全部或部分股权及相应款项;(3)目标公司重新取得施工许可并进场开工,甲方应就目标公司取得新施工许可、环评等证照更新给予必要配合。(4)乙方取得新施工许可,若如期开工后发生政府要求支付延期开竣工违约金,双方同意按协议约定比例各自承担;若乙方未如期开工的,则全部由乙方和目标公司承担。
10、目标公司尚未终结的施工合同,存在结算时丙方应支付工程款或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的可能,丙方账面已预提债务,各方同意:实际债务超过账面应付款的,少于225万元部分,由乙丙方承担,超过225万元部分,全部由甲方承担。乙丙方应积极处理,尽量减少实际债务,如要求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协助。
目标公司的其他或有债务同样适用上述原则,少于225万元部分,由乙丙方承担,超过225万元部分,全部由甲方承担。
11、交割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各方共同向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协议鉴证手续、领取本协议的原件,领取原件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办妥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不得无理由拒绝。如乙方逾期未办妥工商登记手续的(政府原因除外),则应一次性支付甲方500万违约金。
12、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月31日,甲乙双方同意,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不调整本协议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13、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未支付交易价款的0.05%/日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乙方的定金;不管何种原因,甲方可以将目标股权再行挂牌,且无需通知乙方。
14、如甲方未能及时配合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则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0.05%/日的利率向乙方支付延期履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需根据股权转让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协议约定的执行情况方可确定(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继续与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展期期限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4年8月3日止,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信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进行了核查,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10:0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展期期限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4年8月3日止,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述规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本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9楼1912室
(三)法定代表人:薛彤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八)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
(九)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912-1917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商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清洁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
(7)股东情况:深圳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车公庙泰然七路1号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1204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 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
(7)股东情况:深圳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车公庙泰然七路1号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1204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68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时间:2017年8月31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东情况:深圳运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产权关系结构图:
■
(十一)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3,894.80万元,负债总额为13,027.19万元,净资产为10,867.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52%。2021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70.96万元,净利润为-65.88万元。
截至2022年7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4,618.32万元,负债总额为13,825.23万元,净资产为10,79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16%。2022年1-7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21.34万元,净利润为-74.52万元。
(十二)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2011年,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注册资本2,400万元,公司持有40%股权,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8%股权,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17%股权,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2013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信祥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40%股权。2018年1月,信祥公司股东“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祥公司5%股权。其中,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截至目前,项目规划审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十三)信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无银行贷款,资信情况良好。信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展期的情况
为支持参股公司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展期期限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4年8月3日止,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暨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2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到期。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2年,其中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
信祥公司所负责项目尚在前期推动当中,暂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信祥公司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共担;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进行了核查,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风险基本可控;该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定价公允。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3,011.4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38,428.5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9%,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0,316.56万元。
3、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所提供的逾期借款中,天津建设公司已向公司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天津投资公司尚未偿还借款本金7,799.4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逾期的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2021年9月2日和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天津投资公司负责的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的商业配套项目销售尚在推进当中,暂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将继续与天津投资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协商推进资金偿还事宜。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15%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南昌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冷链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相关资金。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逾期的历史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2021年9月2日和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截至目前,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12,437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武汉海吉星项目尚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暂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债务。武汉海吉星公司正在积极培育市场配送区和水果交易区,推动其他品类招商和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20%计提坏账准备。(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逾期的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9月3日、2021年4月29日、9月2日和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催促绿膳谷公司尽快偿还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绿膳谷公司借款及逾期的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2021年9月2日和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7、截至目前,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供借款)12,770万元,其中,合肥周谷堆已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77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剩余9,000万元借款本金已逾期。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项目建设和运营仍有大额资金需求,公司正与合肥周谷堆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根据会计政策,公司对合肥周谷堆公司借款按0.5%计提坏账准备。(合肥周谷堆公司借款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和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创建,总部设在上海,是中国建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1月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6、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7、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8、业务收入: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经审计)为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等行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三)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拟负责年度审计的项目团队情况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帆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先生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帆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彦波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彦波先生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毛彦波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首一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王首一先生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首一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
(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含差旅费、编制报告费用),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同;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审计机构所提供资料,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过往履职情况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事项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符合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要求,并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操守,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