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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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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2 公司简称:ST宏图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4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8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廖帆先生、李国龙先生、许娜女士、曾凡曦先生、冯世光先生、邵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表决结果:

廖 帆: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国龙: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许 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曾凡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冯世光: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邵 静: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常华兵先生、陈爱武女士、张谊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表决结果:

常华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爱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谊浩: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电科”)以其部分少数股东减资退出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共计9,594.55万元。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富通电科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0,525,384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将增至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帆:男,本科学历,历任六九零二厂、市人事局技术员,南昌机床厂工程师,宏图三胞高科技有限公司区域执行副总裁、湘赣区域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李国龙:男,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五矿(江苏)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湾汇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许娜:女,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历任广州朝日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曾凡曦:男,本科学历,曾任博群咨询董事总经理,House of Fraser中国区助理总裁,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新零售产业群副总裁。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冯世光:男,本科学历,曾任成都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贵阳办事处负责人,宏图三胞高科技有限公司区域业务总监。现任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大区总经理、公司董事。

邵静:女,本科学历,曾任利丰集团品牌事业部(新加坡)运营经理,百丽集团有限公司品牌区域经理。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零售事业部战略总监、公司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华兵:男,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财务、会计和审计领域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3部,主持研究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多项。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爱武:女,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仲裁委、南通仲裁委、常州仲裁委、无锡仲裁委仲裁员,被聘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院外专家,江苏省妇联法律顾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谊浩:男,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南京大学青年骨干教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上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4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8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含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同意提名姚勤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如获通过,则姚勤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勤:男,历任同创集团成品处长、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品控部长、研发部长。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4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零售》与《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半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电子商贸为3C电子产品零售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2年半年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三、2022年半年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4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电科”)以其部分少数股东减资退出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共计9,594.54万元。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富通电科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052.54万元,公司及南京霖琰鑫创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95%、5%股权。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悦

注册资本:1,7647.08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1日

营业期限:1994年5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打印机、扫描仪、自助终端、税控收款机、电子信息类产品)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通信设备及相关零部件、耗材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服务器、扫描仪、自助终端等电子信息类产品的批发;计算机和配套产品的维修;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部设备租赁、通信设备租赁及其他办公设备租赁)。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减资方案及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富通电科少数股东富士通株式会社、富士通ISOTEC株式会社、无锡宁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六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鼎晟智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磐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赞华(香港)有限公司拟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其后不再持有富通电科股权。经协商一致,富通电科向上述股东支付减资价款合计11,665.29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富通电科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052.54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95%。减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本次减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富通电科部分股东因自身战略规划及业务架构调整,拟通过减资方式退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68号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692

联系人:杨敏仪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5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上月相比,本月公司预重整事项无重大进展。

2022年2月15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下达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实施预重整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4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和《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007)。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请公司债权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