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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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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53 公司简称:龙建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5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玉龙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选举于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闫泽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54”号临时公告。

议案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议案5:《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5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55”号临时公告。

议案6:《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2一2024年滚动发展规划》(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于波先生简历

于波先生,汉族,1973年11月出生,民盟盟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管理咨询顾问资格、高级物流师资格。

于波先生2014年6月至今任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挂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目前兼任黑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黑龙江省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5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王举东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王旭文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霍光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胡庆江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议案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55”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5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闫泽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闫泽滢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闫泽滢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等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通过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闫泽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闫泽滢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闫泽滢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简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闫泽滢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281252

传真:0451-82281253

电子信箱:yzy2018@126.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闫泽滢先生简历

闫泽滢先生,汉族,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后,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本科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工学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经济学硕士;2011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在复旦大学(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用经济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获得博士后证书。2022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闫泽滢先生自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6年3月至2022年3月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5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要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07,360,000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8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23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675,592.9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561,207.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3月21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8]第020375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确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1,561,207.10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00.00元,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和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15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15”、“2018-034”号临时公告);2018年6月28日,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18年7月4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54”、“2018-055”号临时公告)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50”号、“2019-095”号、“2022-004”号临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且专户已经全部销户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451.28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3月2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55.6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就上述事宜出具了众环专字(2018)140019号《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42”号临时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已经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7月23日,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20”“2018-058”号临时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19”临时公告)。

截至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公司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

2019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项目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12”号临时公告)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剩余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2021-013”号临时公告)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经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及龙建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拟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募集资金20,300.00万元,变更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和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43”号临时公告。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经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将郓城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2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56”号、“2019-099”号、“2021-004”号、“2021-034”号、“2022-008”号临时公告)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