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73 公司简称:宝胜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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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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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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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2年8月30日上午10: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杨泽元、蔡临宁、独立董事杨志勇、路国平、闻道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借款4.00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一年期LPR利率,不收取手续费,综合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关联董事杨泽元先生、邵文林、梁文旭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可以缓解公司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有利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4.00亿元。
本议案尚需通过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8月30日下午2:3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借款4.00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一年期LPR利率,不收取手续费,综合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集团”)为支持本公司经营发展,宝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借款4.00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一年期LPR利率,不收取手续费,综合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借款完成后,公司向控股股东宝胜集团的借款余额为4.00亿元。
3、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关联董事杨泽元、邵文林、梁文旭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可以缓解公司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有利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4.00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宝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杨泽元;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开关柜、母线槽、桥架的制造,服装加工,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宝应县城北一路1号。
截至2022年3月31日,宝胜集团的总资产为2,537,129.70万元,2022年一季度宝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44,048.59万元,净利润3,234.10万元(未经审计)。
宝胜集团现持有本公司31.90%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控股股东宝胜集团借款4.00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一年期LPR利率,不收取手续费,综合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事先确认意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