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号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树华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2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晟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票保贴、快易付买方保理、贴现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根据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票保贴、快易付买方保理、贴现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陆千万元整。公司以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及项下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根据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及项下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捌仟万元整。该授信由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贰亿伍仟万元整。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行内银团,常州分行作为主办行承贷5000万元,深圳分行作为参加行承贷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元整。由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债权为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且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伍亿伍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融资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融资额度期限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上述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最高债权额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钢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陈晟宏先生个人简历
陈晟宏先生,1986年生,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晟宏先生2008年6月至2022年8月4日在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材料会计、主办会计;2018年5月至2022年8月4日在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4日兼任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常州智展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世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陈晟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开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其中现场参会监事1人,通讯参会监事2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募集资金390,020,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301,428.00元后的余额为362,718,972.00元及收回的垫付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134,058.12元,合计362,853,030.1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8736059988999)以及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4006030018120669953)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42,721,462.86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2,735,154.15元、3,865,500.00元、872,004.2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79,506.07元。
2022年半年度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4,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070.99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2,835,462.86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29,577.06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22,418,145.3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200,000.00元或者从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存放资金;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存放资金。
(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22,418,145.3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4年3月3日,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