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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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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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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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的减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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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准备。2022年1-6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06.20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2022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减值损失1,006.20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利润总额约1,006.20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变更。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或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相应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1-6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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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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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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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